政协委员王夕源提出了《关于从建筑行业入手解决民工“讨薪难”问题案》的提案,希望政府能从法制上为民工撑腰,让他们不用年年“讨薪”。他建议,城镇建设管理部门在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首先要完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承包企业的制度管理,参照《劳动法》及有关政策,规定不与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不建用工名册和工资单的责任,一概由建设单位或企业承担。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则应由建设单位或分包企业垫付,政府或行业监管部门应承担监管、担保责任。只要行政执法部门能实事求是,追究法制条件缺失的责任,民工的社会弱势变为法制强势,多数讨薪问题即可迎刃而解。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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