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时报》1月6日报道,九龙坡区教委女职工曹女士在下班回家走进自家小区后,被突然窜出的4条大狼狗咬伤,在长达10分钟的撕咬过程中,居然没有人帮忙。 曹女士被狗咬,小区人当然“心惊”,抑或也在反省自己太失道义。也许有人在暗自庆幸不是自己,既然曹女士能被狗
咬,别人也就有被狗咬的可能,因为狗是不认人的,这种“庆幸”实际上是对“咬”的放纵,是“悲哀”的开始。 假如小区人能像关爱自己亲人一样奋不顾身地营救曹女士,曹女士也许只会轻伤,也不至于重伤了身体,更伤了“心灵”。假如正义和道义都不去推行,那么邪恶就会肆意横行,人们还能安居乐业吗?社会还能进步发展吗?童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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