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1月5日讯
谢女士使用了某牌啫喱水后,一头秀发全部脱光,一气之下,她将生产商和经销商告上法庭,经过一年零八个月的诉讼,昨日,她终于从生产商手中讨回了1.5万元赔偿。
2004年4月,41岁的谢某在禹城市某商场购买了广东佛山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某牌啫喱水一瓶,使用几次后,谢某发现头发一
把把脱落下来,谢某到处求医问药,可头发还是不断脱落,最后,一头乌发竟全部脱光。
在出现脱发现象后,谢某就怀疑是啫喱水造成的,她找到销售商,销售人员让她留下剩余的啫喱水,并同意向生产商反映。谢某未多考虑,就将剩余的啫喱水交出,后被生产商在济南经营部的工作人员拿走。在协商未果后,谢某找到禹城市消协投诉,但生产商和经销商认为谢某不能证明她脱发与使用啫喱水有关,拒绝赔偿,而生产商也拒不提供他们拿走的剩余啫喱水,导致无法做鉴定,消协无法继续调解。
2004年10月,谢某向禹城市人民法院起诉生产商和经销商。法院经审理认为,生产商在没有与谢某共同封样的情况下,单方将啫喱水取走,造成难以对啫喱水进行鉴定,此不利后果应由生产商承担,遂于2005年4月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谢某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3760元。
宣判后,生产商不服,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谢某的头发已基本长全。(信明栋
高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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