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4日,福山区一名冒死吃河豚鱼而中毒的男子,经过解放军第107医院医护人员5天的精心抢救后,恢复自主呼吸,脱离生命危险。
2005年12月31日下午2时许,王某因吃河豚鱼出现四肢发麻、恶心等症状,疑似河豚鱼中毒症状。随后,王某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得知情况后,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立即对王
某进行抢救,15分钟后,王某终于恢复了心跳,但仍然没有呼吸。
1月1日晚,王某在呼吸停顿1天后突然出现恢复呼吸的迹象,一直到4日,王某才完全恢复呼吸。目前,王某神志清醒,体内毒素基本清除,已经没有生命危险。
该医院医护人员提醒,河豚鱼的内脏和血液中含有剧毒,一定不要自行处理和食用。河豚鱼中毒潜伏期在10分钟到5小时之间,一旦发现中毒症状,要立即送到大医院抢救,否则很可能有生命危险。(记者
何晓波 实习生 孙文琦 通讯员 李燕玲 葛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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