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成功的城市营销 李炜(青岛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社会学博士): 一个城市要有城市精神,它反映出市民群体的价值观。城市精神是通过市民的日常生活工作来展示的。所以,城市精神首先来自于人民群众,来自民间。“青岛微尘”就反映了青岛市民精神素质、青岛城市的精神
品位。它是一种城市精神,而且这种精神不是人为“树立”“培养”的,而是自发出现的,它的自发性也正是它的价值所在。 但,这种民间的、分散的、自发的、具有真善美的精神价值的事物出现后,社会能做什么?这是“青岛微尘”给予我们最有价值的启示。微尘出现后,首先青岛媒体行动起来,它们大力地宣传、热情地讴歌,创造了一个社会舆论氛围。市红十字会、市档案馆、市文明办等部门积极参与,并迅速拿出一系列具有创造性、建设性的措施和办法,推波助澜,与民间自发行为形成互动,既引领了“青岛微尘”的走向,又契合了群众的呼声,于是出现“青岛微尘”商标注册、“青岛微尘”纪念品发行、“青岛微尘”入选“中国十大公益之星”、“青岛微尘”申报“感动中国”评选等等。“青岛微尘”突破了个人行为,成为群体行为,成为城市文明的品牌,成为城市精神的符号。作为一个品牌城市,青岛有丰富的品牌运作经验,这种经验成功运作于“青岛微尘”,增加了这座城市的魅力,丰富了这座城市的精神内涵,可喜可贺。当一个城市不是因为几个名牌而被记起,而是因为这个城市本身的大度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名牌而令人向往,这个城市就获得了营销意义上最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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