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1-05 15:58:07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2005年底,北京、江苏、广东、上海、江西等省市地税机关已向520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年开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有关负责人表示,由税务机关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工 作的发展方向,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不仅有利于提升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质量,也为建立和完善全国诚信体系打下了基础。
有关负责人表示,由税务机关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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