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扎堆离婚 专家:节假日引爆矛盾也能修复旧怨
晚报讯
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张女士和丈夫在市北区法院立案庭见面了,他们要立案离婚。这是他们新年之后第一次见面,去年12月31日两人吵架后就一直冷战。“50个官司一半是离婚的,另外的是交通事故和继承案,这是规律,法官都习惯
了。”昨天是元旦节后上班第一天,李沧法院立案庭一下收到了50个新案子。在四方法院也有同样的情况,昨天收到的20多个案子里多数是离婚案,交通事故和抚养费纠纷分列二三位。
新婚不久的张女士和丈夫本打算假日里去济南参加张女士的同学聚会,安排好了行程,买好了2005年12月31日晚上的车票,丈夫却在单位举办的年终晚宴中喝得酩酊大醉。等张女士一遍遍打电话将丈夫催回来,时间已经将近半夜,早已错过汽车发车的时间。张女士怪丈夫不守信,丈夫怪妻子不能体谅自己的辛苦,张女士一气之下离开家,到朋友那里度过了新年夜。“你们要不要考虑一下。”看他们崭新的结婚证,法官问道。“没必要,那么浪漫的时刻被他搅了,我不能原谅他。”张女士很坚决,虽然丈夫拽着她要她改变主意。
据了解,和张女士一样选择节后离婚的怨偶并不少见。市内各基层法院都在2006年第一个工作日里遇到类似的情况。李沧区法院法官韩继升介绍,不少来办手续的夫妻属于冲动型的。年轻夫妻很容易因老人过年讲的一些老理儿及生活琐事发生分歧,并在冲动之下作出离婚的选择。
“元旦、五一、十一还有春节这些假期过后都会有这么一个离婚案立案高峰,假期越长积攒的纠纷就越多。”法官分析,节假日后的集中离婚现象从来都有,但今年比往年表现得更明显。这反映了社会对婚姻观念的变化,以及年轻人对婚姻态度的改变。此外,节日期间亲朋好友往来频繁,也会导致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的紧张,并成为矛盾爆发的导火线。
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节假日期间,家庭婚姻情感矛盾容易激化,但同时节假日也为现代社会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了解、沟通制造了机会,是修复感情、调整感情的好契机。大家应该趁这个时间多进行沟通,一起出去旅行,参加家庭活动等。(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