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武卫政今天从中国科学院获悉:从今年开始,中科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生发表论文数量不再做统一量化要求,而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并报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学科评议组备案。这是由该院召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届第五次会
议上审议通过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稿规定的。
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研究生院院长白春礼院士介绍说,中科院研究生院有100余个培养单位,有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41个一级学科,全校统一的论文发表数量的要求并不符合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单纯追求文章发表可能会忽视、偏离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对研究生发表论文不做统一量化要求,是否意味着研究生可以更加轻松地拿到学位?针对这样的疑问,研究生院副院长吕晓澎认为,“各个培养单位制定的新标准,会更加有利于本学科研究生的成长。如中科院生态中心对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显得较有弹性:或者1篇SCI论文,或者一项发明专利(同时在本领域国内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两篇论文;而中科院数学院则要求,只要修满35个学分,就可参加硕士论文答辩。”他表示,“这样调整的结果,实际上是在更大程度上强化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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