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1-04 14:52:25
由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已于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办法规定,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 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办法规定,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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