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农民满怀喜悦地走进2006年。伴随着实施近半个世纪的《农业税条例》的废止,一个在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税种终结……
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车轮隆隆向前。2004年的人代会上,温家宝总理承诺5年内免除农业税,会场上掌声热烈。2005年,28个省份免除了农业税。2006年,《农业税条例》废止,更体现了人民的
意愿。从此,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都是平等的纳税人。
废止农业税,保障农民权益,前进了一大步。这得益于社会的进步、国力的增强。然而,对于反哺“三农”、根本解决“三农”问题来说,只是刚刚开了个头。在城乡统筹发展的道路上,我们还有许多障碍要跨越,有许多堡垒要攻克。
———农业税取消了,我们苦苦求解的农民负担问题,并未就此一了百了。
东部有的县,目前主要靠集中收取一事一议费、以资代劳费和加重计划生育罚款等手段,充实乡镇财政,大部分做法违反政策;西部有的县,由于缺乏经费,乡镇政府电话停机,吉普车开不起来,甚至一些派出所连办公场所都没有。
乡镇机构改革跟不上,人员不精减,就会出现两个极端的结果:一是乡镇机构巧立名目、变换手段向农民伸手,农民负担不断反弹,结果应了黄宗羲那位老夫子的话,陷入“积累莫返之害”;二是乡镇机构经费不足,运转不灵。实现乡镇政府由农民供养型向政府投入型的转变,已成当务之急。
———要让农民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还需继续努力。
在各种惠农政策的扶持下,农村的不少地方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但走出日新月异的城市,在广袤的农村,农业依然靠天吃饭,农民依然面朝黄土,农村交通、生活、医疗、教育的落后情形,依然让人心情沉重。即使进城务工若干年,农民工仍然是农民,他们尚未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更不敢奢望享受社会保障。
———化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依然任重道远。
虽然,近几年,“多予”、“少取”、“放活”多种措施平行推进,各项支农补贴到了田间地头,农村得到公共财政更多关照,农村改革为农民生产经营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但是,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仍在3∶1以上。我们长期以城市建设为重点,一些地方盲目圈地,由此产生了大量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
……
现代化的列车在快速奔驰,我们更须夯实基础。反哺“三农”,应是长期不变的方针。
鼓舞人心的是,中央已经确立统筹城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思路,并且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新农村究竟怎样?农民的想法很实际———有的说,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孩子上得起学;也有的说,希望喝上自来水,公共汽车通到村里头;还有的说,最好在家里能洗淋浴,能用上抽水马桶……
这些问题简单吗?
这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行动,关键在于激发农民群众的内在动力。在一些地方,也许要付出长期的努力。(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