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一房产公司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预收房款,开发区居民蔺女士弄清真相后要求收回房款,被房产公司以没钱为由推了半年后强行扣除2034元“违约金”。 去年3月份,蔺女士看到一则售房广告,称胶南的阳光四季楼盘开始出售,蔺女士便去缴了10万元预付款。5月
上旬,蔺女士知道自己要买的楼还没动工,没有预售许可证,决定退房,却被开发商拖了下来。蔺女士向记者求助。经记者的协调,开发商给蔺女士退了款,但却扣了2034元“违约金”。现在蔺女士又犯了愁:在开发商违规售房的前提下,自己是否真的违约了,应该采取什么方式讨要?她想请市民给出出主意,联系电话82881515。记者赵玉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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