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暨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4处炮台遗址和12处文化名人故居纳入其中保护册再添“老房子”
晚报讯 1月4日,是我市荣获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2周年纪念日。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公布青岛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
布即墨市现子埠遗址等47处不可移动文物为“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另外青岛市第二批182处历史优秀建筑也将于近期由市政府公布。至此,我市已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8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总量达到了153处,历史优秀建筑总数已达313处,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
近年来,我市陆续发现了一批具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古迹。市文物局及市文物专家委员会力争保留各种类型的文化遗存。古遗址中既有新石器时代早期代表现子埠遗址,又有代表我市古代工艺技术发展水平的铁岭庄汉代冶铁遗址。
炮台遗址是德占青岛时期重要的军事设施,是研究军事建筑发展演变的重要资料;分布在小鱼山区域文化名人故居是我市20世纪二、三十年代文化繁荣的重要实物见证。这次4处炮台遗址和12处文化名人故居集中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增添了重要的资源。
历史优秀建筑是一座城市的“根”,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是城市精神的物质载体。市文物局会同市规划局组织专家组,确定了182处历史优秀建筑,正式上报市政府,将由市政府最终核定公布青岛市第二批182处历史优秀建筑。
市民要了解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详情请登录青岛文化网(http//www.qdwhw.com)(记者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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