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法院昨以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夫妇俩十年和五年有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李澜杨野)病人到黑诊所就诊,却被两名“医生”治死,事后,两人竟将尸体藏在厕所后逃走。
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两名被告李永贵、付金华分别被南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五年。
医死病人藏尸厕所
记者获悉,李永贵、付金华夫妇两人是只有初中和小学文化的农民。2002年5月,李永贵、付金华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南岸区南坪镇二塘村五社非法开办“李氏诊所”。
2003年1月8日,被害人杨某因发热、头晕、头痛等病状到“李氏诊所”就诊,李永贵诊断为感冒发烧,用药为柴胡、安痛定等。
3天后,杨某在服用完药后,病情更加严重,再次到“李氏诊所”就诊。李永贵再次诊断杨某患感冒、低血压、低血糖症,随后便给杨某开药口服,付金华给杨输液,在输液过程中造成杨死亡。见到出了人命,两名被告人吓得六神无主,匆忙将杨的尸体藏于厕所后逃匿。后经法医鉴定,杨系因急性化脓性脑膜炎、急性心肌炎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重操旧业被捉现行
2005年4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江北区雨花村何家湾有人开诊所,疑是李氏夫妇俩。南坪镇派出所民警赶往当地发现,他们正是警方追捕2年多的李氏夫妇。
经审查,夫妇俩交待,当时他们为杨某治病时已发觉杨不对劲了。本想打120,但想到自己没有行医执照,就放弃了这个念头。谁知杨病情加重死了,李永贵、付金华二人连夜逃回老家合川,躲藏了两年多。以为风声已过,来到江北区重操旧业。
非法行医终获重刑
南岸区法院一审后认为,被告人李永贵、付金华无证私自开设诊所,非法行医,且造成就医人死亡,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南岸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李永贵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付金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二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鉴定费、扶养费等共计人民币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