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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楼下的这辆微面的后车牌失窃(巩合生 摄) |
新年头一天车牌被盗,车主是否该向小偷交笔“赎牌费”?
警方:决不能向窃贼妥协市公安局“便民新50条”已为补办车牌简化手续
晚报讯 2006新年第一天,王女士大清早出门发现遇到了贼——爱车的车牌只剩下了一个,周围还有4辆车同遭不幸。
昨天早晨7时许,家住大港一路85号的王女士下楼准备出门时,突然发现车窗玻璃上贴着一张小纸条,上写“对不起,您的车牌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回车牌,请拨打电话……”王女士一看发现后车牌果然没了。气愤之余,她又看了一下周围,发现附近还有4辆车的车牌也被偷了。王女士按纸条上的电话打了过去,一个男人接了电话,说自己“就想靠这个赚点钱,300元就行,只要把钱汇到账户,立即归还车牌”。王女士当场回绝了小偷,“稍微费点事到车管所办个车牌,也不能让他得逞。”
记者来到现场后,见只有一辆被偷车牌的面包车还停在那里。王女士说:“不知道其他车主会怎么做,但我对他们说不要赎。”
近日,市南法院宣判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一窃贼一个月内偷了28个车牌,竟有23名车主为“赎”回车牌,分别付出了100元到300元不等的“赎牌费”。案犯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报去年以来曾数次报道过此类事件,警方也数次提醒,一定不要与窃贼妥协搞私下交易,“赎牌”一方面会给自己造成损失,另一方面会助长窃贼的嚣张气焰。针对这种情况,市公安局在便民“新50条”中已经有相关规定:补车牌者当日发临时车牌,不影响上路,以往需要一个月的新牌办理期现在缩减至半个月就可完成,价格只需百元左右。(记者
巩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