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欧新黔1日在“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上接受采访时强调,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地直接分配。 “政府不再直接涉及企业生产、经营、订货,不再管哪家煤矿的煤供哪家电厂。凡属于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完全由双方企业自主协商。”欧新黔说。 欧新黔同时强调,如果今年电煤价格涨落幅度太大,对公众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国家仍将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发展改革委2004年底曾出台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电煤价格以2004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车板价为基础,由煤电企业在8%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方案,如果电煤价格变动超过一定幅度,电价要进行调整。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希望电煤价格总体稳定,而不是频繁调整电价。 发展改革委认为,今年煤炭供需将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环境比较宽松的格局,短期内不会出现全面供应紧张,也不会出现严重供大于求,这为进一步推进煤炭订货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不排除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出现紧缺或积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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