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500万“公路皇帝”蹲无期    湖南省原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杨志达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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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新华社长沙1月1日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处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无期徒刑。    杨志达原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副厅级)兼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此前还先后担任过湖南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道路公司经理兼深圳至汕头公路施工工作组组长、湖南省湘耒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公司经理等职务。
   因涉嫌受贿罪,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杨志达2004年12月16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逮捕。2005年12月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同时判决追缴杨志达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295万余元,来源不明款人民币203万余元、美金7万余元等,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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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志达好色好赌
   与其他贪官一样,杨志达集“权、钱、色”于一体,不同的是,杨志达还被称为“公路皇帝”。
   “情妇不止一个。”湖南省检察院一名知情人士肯定地说。2002年8月,杨志达赴北欧考察,其下属在芬兰送给杨2000美元,而后杨在维也纳的赌场用于赌博,在返回途中,收受下属1万元港币,在澳门葡京大酒店豪赌。2002年9月2日,一名获得杨“帮助”的个体户前往澳门其所住的葡京大酒店,购买了3万元港币的筹码送给杨,杨收受后用于赌博。据《法制周报》
   
杨志达在宣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