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青岛市南区英皇俱乐部和青岛市丰山练歌房等2家从事量贩式KTV文化经营项目的变更申请,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设立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
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一)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之规定。现将我局掌握的上述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若发现该场所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事项,请广大市民于1月10日前书面告知我局。受理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邮编:266071,联系电话:85830762,联系人:刘林夏,反馈意见请直接送至市南区文化局审批窗口反馈意见箱。序号拟设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性别有无上述犯罪记录备注1、青岛市南区英皇俱乐部市南区香港中路71号徐公民男无变更法人2、青岛市丰山练歌房市南区新湛路56号金石峰男无变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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