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005年12月30日,演员王伯昭对法院判决“张卫健、谢霆锋拍戏打人致伤有重大过失”一事发表了声明。    王伯昭在拍摄《小鱼儿与花无缺
》的过程中,被张卫健、谢霆锋打伤,王伯昭将两人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去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演员王伯昭诉香港演员张卫健、谢霆锋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认定张卫健、谢霆锋在此事件中有重大过失。    法院判决书认定:现有证据表明,剧本只要求张、谢分别扮演的角色表演打王伯昭扮演的角色(尸体),而不是要求将演员致伤。在正式拍摄前演员之间就打击强度进行了演示。但在拍摄过程中张卫健、谢霆锋未按演示强度击打王伯昭,造成王伯昭“轻微伤”,应认定二被告有重大过失。王伯昭一直认为张、谢二人是蓄谋“借戏伤人”。对此法院认为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由于王伯昭没按时向法庭提交任何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证据,法院驳回王提出的100万元经济损失和3万元精神损失以及道歉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原被告各承担一半。(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