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和11月份,安徽省滁州市、宿州市、颍上县等地连续发生6起校园伤害事件,共造成6名中学生死亡。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对这6起案件进行通报。
为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以此为教训,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从小就养成良好的行为
习惯,具备与同学、他人和谐相处、相互谦让、团结友爱的基本道德品质。学校教师须加强同学生的联系,及时化解制止各种暴力倾向的苗头,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不得歧视;对于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制的办法,更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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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晚7时30分许,滁州市南谯区沙河中学高中学生李某,因与本校初三学生江某发生口角被打,于是纠集该校高三学生何某、蔡某、徐某等数人围攻殴打江某。
江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何、蔡、徐3人刺伤,其中徐某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20日晚自习,固镇县第二中学初三学生刘某与同学熊某发生口角,待晚自习结束后,熊某找来同学徐某对刘某进行报复,刘某于是对徐某怀恨在心。10月21日早自习时,刘某趁老师和同学不备,突然离开座位,向毫无戒备的徐某同学猛砍两刀。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24日晨死亡。
10月22日下午5时40分,宿州市实验中学高一学生孙某、宿州二中高一学生王某等,因故和宿州二中高三学生王某等发生冲突。打斗中,孙某、王某被刺伤,其中孙某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28日,萧县萧城一中初三男生白某与初三女生吴某发生纠纷,经校方处理后双方和解。10月30日晚8时,该校初中部刚放晚自习,吴某找到该校初三男生高某等人,高某又邀请初二男生朱某等人,欲报复白某。他们在该校操场与白某发生口角后,白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朱某刺伤,朱某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4日下午3时30分许,颍上县陈桥镇宋井中学七年级学生宋山(化名)和另一班学生宋峰(化名)厮打。宋峰后被宋山用弹簧刀刺伤,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11月22日晚9时20分许,泗县草沟中学初一学生代某等,到该校高一学生柏某在校外的住处滋事,后双方发生冲突。打斗中,代某被柏某用刀捅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编辑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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