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促销商场虚高标价 所谓原价都是子虚乌有 物价检查19商家受罚
晚报讯 12月28日、29日,市物价局组织区、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全市集中进行了以打击价格欺诈为主题的节日市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36家经营单位,其中:对10家存在违价行为较轻的经营
单位作出限期整改;对6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单位作出当场处罚的决定,共罚款4500元;对3家涉嫌价格欺诈行为的经营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有:一是火车站附近某大商场在2005年12月29日销售“雄”牌休闲服时,将原零售价每件298元的“雄”牌休闲服虚构为原价每件598元;二是李沧某超市销售的恒春运动鞋标示原零售价每双278元,现零售价195元。经查,该商品从未在商场销售过,不能提供降价前交易票据。三是李沧区某商场在2005年12月29日销售振叶牌女衫时,该商场将原零售价每件348元的振叶牌女衫降价销售,在降价商品标价签上虚构标示原价每件为498元,现零售价每件180元。
据了解,我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继续开展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检查行动,对屡查屡犯的经营者从重处罚,营造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购物的良好市场价格环境。(刘兰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