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地下金融调查》正式面世,该调查测算2003年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3-8164亿元。通过运用地下金融规模指数计算出,全国20个被调查省、市、区的地下金融规模平均指数为28.07,也就相当于地下融资规模占正规途径融资规模的比重为28.07%。
从指数排序上看,排在第一位的是黑龙江,达到53.4,最低的是贵州,只有4.7,指数在30以上的省份除黑龙江外,还有辽宁、福建和山西。在调查中发现,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对地下借贷的依赖性越强,遭受损失的老百姓大多是弱势群体。
值得注意的是,从调查与测算结果分析中发现,全国私募基金占股民投资者证券交易资金的比重在30%-50%之间,2002年后总规模在6000-7000亿元之间。私募基金是以分散、隐蔽和不稳定的形态存在,在我国也属于地下金融研究的范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李建军是这一课题的负责人。他称,私募基金的资金供给渠道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是少数人的投资乐园,与国外私募基金的“富人”基金性质相同。私募基金良莠不齐,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不过,大量地下基金的存在以及它们在市场中的显著作用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但如何加强对它的监管,将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是管理层不得不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这份调查是由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资助下,从2004年1-2月份对全国20个省份的地下金融状况进行的实地抽样调查,对各地区地下金融规模、农村地下金融规模、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规模进行了基本判断。这项调查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高度重视,都表示将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依据。
李建军介绍,地下金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正规金融、农村经济和当地经济三方面的影响。2003年,地下净金融投资规模达到了创记录的6500-8000亿元,其占GDP比重5.6%-7.9%,占国民总储蓄的比重达到12.9%-15.9%。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吴念鲁教授认为,市场经济在不发达的条件下,地下金融将永远存在,只是多少的问题。市场经济如果发达,竞争充分,地下金融想要获得更高利息是没有发展可言的。因此,应该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资本市场,提高国民经济水平。 本报记者 郑莉莉 发自北京 《国际金融报》(2005年12月30日第二版)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