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昨日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民族会议精神,总结了5年来全市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杜世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崔锡柱主持会议。市领导王文华、王程林、任群先、宋建民出席会议。
杜世成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我市民族工作战线的全体同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强调,民族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市民族工作再上新水平。
杜世成指出,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城市,有50个少数民族,3.3万多人。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日益密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为推进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在我市成功实践的具体表现。
杜世成强调,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国内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和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民族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挑战。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现实考验,对于青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快实现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目标,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杜世成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从我市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第一,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要进一步巩固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第二,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走出一条具有青岛特色的少数民族发展的新路子。各级党委、政府既要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在青岛发展、创业,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第三,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物的工作。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深受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要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的联系和沟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增进与他们的感情,做到既帮助又教育、既支持又管理,引导他们协助党委、政府共同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
杜世成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民族工作。要把握好开展民族工作的原则和方式方法。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从事民族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为做好民族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传达了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精神,宣读了青岛市人民政府表彰决定。会上向我市受省政府表彰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以及29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61个模范个人颁了奖。部分受表彰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各区、市分管民族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驻青大企业、高校的负责同志,受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参加了会议。
(本报记者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