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近日,有人向湖北省有关部门检举,湖北省监利县财政所原干部廖某,因犯有抢劫罪于2004年8月被江门市法院判刑15年。在服刑期间,监利县财政所仍然为廖某保留财政编制,每月还向家人发放工资。监利县有关部门的解释是,廖某下海后,每月从单位领取部分生活费。廖某犯罪后,未收到任何司法
部门的法律文书(12月29日《武汉晚报》)。 一个正在服刑的犯人却吃着财政饭,这很明显违背了我国的有关财政、人事管理制度。纳税人的血汗钱流入了一个对人民群众犯下恶行的服刑犯的腰包,这简直就是对国家财政制度的侮辱和对人民群众尊严的践踏。 这件事情暴露出的问题是,目前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编制上管理的混乱,不同部门之间在工作程序上的不衔接。其实消除类似的事件非常简单,只要相关部门责任心稍强一点,加强一下对人员编制的管理,及时掌握在编人员的一些基本信息,特别是一些在编不在岗的人员的最新情况,就完全可以避免此类令人汗颜的事件的发生。司法部门也应该和行政部门之间建立一条跨地区的信息通道,以便于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通报。郭振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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