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热线消息
28日上午,省城三箭吉祥苑小区物业人员在小区门口拦车,称小区内的私家车得买车位,或每月交280元钱的车位租赁费和管理费,否则就按“白天5元,晚上10
元”的价格收费。业主和物业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济南文化东路东首29号的三箭吉祥苑小区门口看到,十几名保安和穿西服的工作人员正在门口拦车,询问对方是否有“出入证”,如果没有出入证,就不允许车辆进门。当记者上前询问时,一名保安说,外来车必须将行车证押在门卫的保安处,领取一张临时出入证才能进;对于业主则催其必须办理出入证。
记者来到物业公司,问到拦车及租赁车位一事时,一位工作人员扔给记者一份合同说,如果有私家车要么按照每月280元钱交纳车位租赁费和管理费,要么就去售楼处购买车位,不然就按照“白天5元,晚上10元”的价格收费。记者一算,这样如果每晚都停车的话,就成了每月交300多元钱。
记者在门口遇到了一位业主,她刚刚签了物业的这份租车位的合同。“这属于明显的变相强卖、强租”。她告诉记者,小区的车位等公共面积应该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物业顶多有管理的权限,没有权力在门口以拦车的方式,强行要求业主购买或者租赁车位。记者在三箭吉祥苑的社区网的论坛上也看到了一片抱怨声,大部分业主对每月280元钱的费用提出了疑问。
在吉祥苑小区门口,物业一位姓付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他们是本着“人车分流”的目的,从明年起禁止业主在地上随便停车;她还强调,本着业主自愿的原则,不愿租的白天停车交费5元,晚上交10元。(记者吕春梅实习生温丽娜)
责任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