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德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月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6万多元;被告人范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游戏厅业主李某夫妇因管理不善、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被判赔偿1.5万多元。
2005年5月7日上午10时,在李某夫妇承包的庆云县剧院电子
游戏厅里,刚满18周岁的石月振和15岁的陈文宝在同一台游戏机上玩游戏时发生争执。石月振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陈文宝的后腰、右胸等处连捅数刀,致其死亡。案发后,石月振曾逃至在北京打工的大姐夫范某处。范某在得知石月振系杀人潜逃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住所,资助600元现金,帮助石月振继续逃匿。5月30日,警方根据线索,在河北省黄骅市一网吧内将潜逃到此的石月振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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