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市劳动保障局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中心任务,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主线,按照“执法规范化、维权人本化、监管科学化”的思路,加大执法力度,劳动监察维权工作成效显著。
截至12月中旬,全市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共年检用人单位36401户,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0448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013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728起,立案7407起,结案7158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3608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3件、行政处理决定17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8件。
通过劳动监察,共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8.1万人(次),实现社会保险扩面12万人,清欠社会保险费1.86亿元,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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