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华园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车位卖出不到一半,许多业主将车停在小区外的马路边 |
昨天,本报报道了太平洋中心9名业主为地下车库所属权问题三次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二审胜诉的消息后,上百名小区业主给记者发来短信息或打来电话表示,他们小区内也存在类似问题,他们也想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记者调查
买车位市民很无奈
昨天,在业主的短信和电话中,记者发现业主使用车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开发商向业主出租,另一种则是直接由开发商向业主出售。
家住福苑小区的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1997年入住福苑小区的,当时的地下停车场,开发商都是采用对外租赁的方式,每个月一个车位的价格为150元。但2004年他们突然被通知停车场要装修,停车场装修完毕后,原先可以租赁的车位改成了必须以11万元的价格购买,否则禁止入内。孙先生最终放弃了购买车位。
今年7月份刚刚入住丰华园小区的孙女士说,他们在购买房子时,曾经在规划图中看到有地上停车场,可是入住后却变了样,不仅原先的地上停车场没有了,而且开发商也不让业主将车停在小区内的通道上,要想停车,要么以15万元的价格在负一层购买20平方米的车库,要么在负二层以每月330元的价格租赁一个停车位。无奈之下孙女士买了车位,昨天看了太平洋中心的案例,她咨询律师后,表示自己也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车位空着车却没处停
记者了解到,由于许多业主拒绝购买车位,许多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的车位利用率不到50%。昨天,福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马主任告诉记者,开发商出售小区停车位时,许多业主都十分生气,坚决不买车位,一些业主将车停在马路上,另一些业主则把车开进小区,停在过道上。到现在为止,地下车库中的200多个车位只卖出不到50个。
据悉,同样的情况在丰华园小区也有。记者了解到,丰华园小区的停车场内也有200多个车位,但真正利用起来的不到一半。昨晚9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很多业主都把车停在了小区附近的马路上。
买车位市民请先等等
市人大法规处工作人员称明年出台的《物权法》有望解决“车位纠纷”
“产权到底归谁所有,是解决所有矛盾的关键。”市人大法规处的刘先生昨告诉记者,除了产权明确的“单间式”车库外,地下停车场和露天停车位的产权问题历来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开发商通常是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向业主“卖”车位,出售的不是所有权,只是使用权。
刘先生介绍,今年7月份向全国征集过意见的《物权法》草案中规定,小区道路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是否可以在小区道路上划车位,是否可以收取车位费都应该由全体业主决定。但对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则没有相应明确的界定。不过草案中规定如果开发商不能举证证明车库归自己所有,则应该推定归业主所有。
据悉,《物权法》草案将于2006年3月提交全国人大表决,这一法规的出台有望最终解决“车位纠纷”。
官方说法
小区业主停车未出收费标准
那么小区停车位到底该不该收费,又该如何收费,收了费又该用到哪里去?记者联系了市物业办及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并不参与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和收取方式都应该由市物价局做出规定。
记者立即拨通了市物价局的电话,咨询车位费到底该如何收取,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车位的产权是业主的,则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共同商量讨论。如果地下停车场归开发商所有,则开发商对车位怎样确定价格,他们也不会做过多的干预。
开发商说法
我们签的是租赁合同
昨天,福苑小区销售部的陈经理表示,地下停车场在规划时就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因此他认为地下停车场该归开发商所有。
据陈经理介绍,他们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并非是“卖”,而是一种长期的租赁合同。陈经理说,11万元一个车位,使用40年,一个月200多元也不贵。陈经理承认,开发商并没对地下停车场的土地确认产权,更没办理过房地产权证,“即使如此,任何一家房地产公司都不会放过停车场这块‘肥肉’”他说。
短信摘录
●手机号码为137××××1311的市民:杭州花园有车业主需花6至8万购买车位,且没有产权证。
●手机号码为135××××9298的市民:海泊人家不缴租车费不准停车。
●手机133××××9177的市民:长春花园业主需花8万元购买车位,是否合理?
●电话号码为859×××38的郭先生:月泉公寓每个车位卖10万。
●手机号码为132××××3535的市民:物业收取小区车位租金,是否合理?
●手机号码为130××××2833的市民:樱之御园买房,购买时曾只是说有停车场,但没有说明使用时还需花15万元购买。
本版撰稿摄影记者 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