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楼层电梯费咋一样 部分业主认为现行收费方法不合理
昨天,市民楚小姐准备办理新房的交付手续,但物业公司的一项规定令她不解。她购买的是一处小高层的3楼,单元内设有电梯,物业公司要求按照0.40元/建筑平方米的标准交纳电梯费。据她了解,住在楼内的各层住户都是
按照这个标准收取费用的。“住在3楼和住在10楼都是一个标准交费,这样是不是不太公平?”楚小姐问。
调查:低层住户抱怨多
电梯收费有没有标准?据了解,在2000年,市物价局制定了住宅小区电梯运行费收取标准,规定电梯运行费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0元(底层不收电梯运行费)。目前,各住宅高层都是按此标准收取的。
“我们回家完全可以不用电梯,但也要交电梯费。”昨天,记者就电梯费的问题采访了部分市民,发现大多数楼层较低的住户对此收费多有抱怨。
市民张先生住在福州路上的一个高层里的2楼,房屋面积95平方米,每月的电梯费要交38元。“我们每天回家基本上都是爬楼梯,这种情况下再收电梯费,让人难以接受。”张先生认为,目前的电梯费收取的规定过于笼统,他曾与物业公司探讨过此事,但最后还是要交费。
物业公司收费难
“每次收费时,都要向业主解释一番。”昨天,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按照现行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每半年收一次物业费,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也要收取电梯费,部分住在低层的业主交费时都不大痛快。
据了解,部分业主不愿交费的原因是他们使用电梯的时间很短,而电梯运行费主要是指电梯所耗费的电费,自己用电少为何还要和其他楼层的业主一样多交费?据物业公司的人员介绍,在收费时,有的低层业主建议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其实,业主的想法我们也理解,但目前的规定就是这样,我们只能按照规定执行。”这位工作人员说,电梯等设施是为整栋楼服务的,居住在楼内的业主都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费用。
收费标准待细化
“楼层相差大,电梯费却一样缴”、“现在的标准太简单了,能不能按楼层收取电梯费?”在调查时,一些市民认为,进一步细化目前的电梯费收取标准,或者由政府出台一个指导价,“具体的收费方式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商定,这样是不是会更合理一些?”楚小姐说。
据了解,有关电梯费的纠纷在其他城市同样存在,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而在青岛,今后的住宅建设将以高层为主,人们对电梯费的收取会更加关注。明年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市民们建议在新的条例实施以后,应当调整一下现行的一些规定。记者芦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