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一夜情”成犯罪温床法官呼吁上网要守法讲道德
晚报讯 张女士在网上找到了一夜情的对象,却不想对方除了找刺激外别有用心,他用手机拍下张女士裸照实施敲诈,要张女士交一万五千元来买照片。近日,青年王某被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法官表示,网络上所谓
的一夜情不但违反道德,也是犯罪的温床。
近日,一女青年到派出所报案,称被人拍了裸照,被人敲诈勒索。警方询问嫌疑人姓名、住址,女青年却一问三不知,她表示和对方只是在网上认识,两人是一夜情伴侣。11月初,张女士在网上认识了男青年王某,两人通过QQ聊天,越聊越投机,决定当月9号见面。9号当晚,两人即发生性关系。第二天早晨,张女士洗完澡离开时却发现王某已经不知去向,自己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钱包一并消失了。10日下午,张女士接到了王某的电话,称已经为张女士拍摄了裸照,要她提供被盗银行卡密码,并存入一万五千元人民币,否则就将她的照片、录像向朋友公开。后来,王某还不断在网上给张女士留言,提醒她尽快汇钱。考虑再三,张女士报案,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在台东附近的网吧里将王某抓获。
王某表示,自己是无业青年,终日在网上游荡。裸照是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拍的,另外他还用手机里的录像功能录下了性交场面。11月10日早晨,他趁张某洗澡的时候拿走了她的三星手机、300元人民币、1000元日元以及银行卡。
据崂山区法院统计,敲诈勒索案里许多祸起网络。“裸聊、一夜情这些网络上的新兴事物不但有损道德,也给犯罪分子留下空间,不少敲诈勒索案起源于偷拍的照片,不少盗窃案、抢劫案事发于双方网下相处的时候。”法官介绍,这类案件在近两年里开始出现,数量急剧上升,他列举了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例,有人和网友见面后被诈取钱财,有人被拍摄裸体照片。“有的案犯将网友约出来吃饭,趁对方去洗手间的时候偷走对方钱包和手机,这是最轻的情节,更有甚者骗对方喝下迷药后强奸并拍照威胁。在这些案件里大部分受害人是抱着寻求刺激的心理与网友见面的。”他表示网民应该首先认清什么是网络,认清网络与现实的差别,“另外要谨记遵守规则,不能涉足那些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否则很有可能掉进陷阱。”(赵黎于楷郝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