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投融资体制问题是官员前“腐”后继的关键
“目前剩下的还有追讨赃款的事情,除石发亮外,还有共同的受贿人。”河南交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占伟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12月21日,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涉
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荆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湖北媒体报道,石发亮当庭悔过痛哭,并对公诉内容供认不讳,原定三天的庭审,一天内就结束了。
随着石发亮的受审,三任交通厅厅长的前“腐”后继似乎画上了句号。
在石发亮之前,河南省还有两任交通厅厅长——曾锦城、张昆桐先后落马,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前“腐”后继的现象引得世人关注。
并非窝案
12月21日,湖北荆州中院开庭审理石发亮腐败案。公诉机关查明,石发亮在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黄玉荣(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及物品折价1500余万元,美元48万元,港币35万元,共计人民币1900余万元。据悉,石发亮的妻子黄玉荣目前尚在美国。
1997年10月,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周口行署专员曾锦城,因收受贿赂被判刑15年。
2001年3月,曾锦城的继任者、河南交通厅厅长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1年12月中旬,时任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同样涉嫌违纪违法,被省纪委“双规”。2005年1月,石发亮腐败案被河南省纪检委移交湖北省检察机关。
河南省监察部门的材料显示:曾锦城在河南交通厅工作期间问题就已经暴露;张昆桐在建设厅就有人反映经济问题,后经查证,他在河南省建设厅任职期间先后16次受贿36万元;石发亮1994年调任交通厅副厅长,在此之前他在南阳行署任副专员期间,就一次性受贿100万元。
来交通厅前,三人即有腐败“前科”;执掌交通厅后则是变本加厉。据荆州中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石发亮非法收受胡光周、李书转等12人的贿赂钱物合计人民币1900余万元均是在交通厅任职期间。
河南省监察厅一位内部人员透露,三任交通厅厅长的相继落马,并非互相揭发所导致的“窝案”。也就是说,三人的犯罪事实互不牵连。曾锦城主政交通厅长时,张昆桐主要在建设厅工作;张昆桐任职交通厅厅长期间,石发亮从正厅级巡视员调任港澳珠江公司董事长。
三任原厅长都爱“现场办公”
记者日前在河南省交通厅采访时,获得了《河南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显示了三位厅长许多媒体尚未披露的工作细节,而这些细节具有惊人的相似性:
“据交通厅有关干部介绍,有一次,一位官员请原交通厅厅长曾锦城吃饭,曾锦城指着酒杯说:‘你喝一杯,我给你增加一百万。’这位领导连喝9杯,曾锦城当场指示计划处处长为该市增加900万交通建设款。张昆桐担任交通厅长期间,曾锦城去豫西一个贫困县检查工作,该县县委书记招待十分热情,张昆桐马上让同桌的财务处长为该县追加拨款800万。”
“石发亮也十分热衷‘现场办公’,在实现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直接拍板,动辄几千万、几个亿。比如,石发亮未经充分论证和党组讨论,就决定在黄河大桥安装使用造价1.5亿元左右的进口电子融雪设备,还准备耗资1.5亿元在规划项目外征地30亩,修建黄河二桥桥头花园。这两个项目由于石发亮案发而没有实施。且不论3亿元是否属于盲目投资,起码表明在工程的计划立项上缺乏必要的程序和监督。”
据河南省交通厅工作人员介绍,河南省交通系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主要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即,先由相关单位计算出一个标底,然后对投标人从商务和技术两方面打分,参照标底按权重综合得分高者中标。这个招评机制的缺陷就是人为因素大。一些行政领导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甚至非法介入操纵招投标活动。
《报告》显示: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腐败案件,大多与招投标环节的问题相关,现在已经查实的石发亮涉嫌受贿的钱物中,涉及工程招投标的有1383万元,占涉嫌受贿总额的70%以上。
曾锦城1993年在职期间就曾以2万元将郑新高速公路的标底卖出。
张昆桐在交通厅科建中心大楼、改造家属院从设计到建设都没有实行招投标。2002年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建设中,材料供应虽经所谓考察,但与同种质量、型号的材料相比,钢材每吨高出200~300元。
经查,该业主在材料使用的准入方面定向考察,且仅考察了两家钢材生产企业,而这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又是同一人,明显违反了交通部“禁止指定采购”的规定。
而石发亮任职期间,高速公路项目招投标实际上自己拍板,从未在党组会上集体研究讨论。高速公路的专项修理一无计划,二无招投标,三无预算控制,甚至有些几亿元的大型修理工程都没有搞过招投标。即便是搞了招投标,也几乎没有一次不告状的。
三位厅长唯一不同之处,可能就是石发亮抓权、搞“一言堂”到了疯狂的地步。
《报告》显示:“领导权力过度集中,重大事项的决定未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必要的民主决策议事程序,党组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言堂’现象严重。这被石发亮谬称为‘没有杂音’。”
2001年12月中旬,在被“双规”前的当天下午,石发亮还突击调整提拔了44名中层干部。当日上午11时左右,石发亮在医务室打着吊针,聊天似的分头告诉党组成员下午要开会调整干部。下午,交通厅党组还在开会,就有人通知这44人集中进行任职谈话。任前的公示和必要的报备程序被人为取消了。
痛改体制弊端
今年年初,中央领导同志也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严肃指出:“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1996年以来,全国有13个省交通厅(局)的26名厅局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有的地方甚至连续几任出问题,根本原因就是投融资体制、招投标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
来自河南省交通厅的《报告》也显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的是政府投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临时机构组织项目建设、交通厅领导兼任工程项目建设长这样一种政府直接投资的管理模式,立项、投资、建设、管理‘四位一体’”。
“行政领导具体从事微观的市场经济活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模式,在市场不规范的和监督缺失的情况下,如果自律不够,就可能出现建设项目和资金人格化。公路建设立项、投资、建设、管理‘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容易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行为发生。”
“2003年后,河南省的交通专项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管理,这是从经验教训总结出的办法。”河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占伟说
据悉,河南省省长李成玉从上任伊始就强调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项目管理,在项目管理上一定按照国际惯例或国家的规定要求办。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从各自角度出发,提出要限制交通厅大权独揽,实行“由省发改委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的规划;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审批建设经费;省交通厅负责申请、使用建设经费”的“三足鼎立”式管理体制。
而随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的逐步开放,河南由单一政府投资体制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格局。目前,河南省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中,社会投资项目占46%。据交通厅统计,2004年新开工的22个高速公路项目中,社会资金占73%,其中民营投资占41%。这样不仅打破了制约公路资金短缺的难题,也从根本上减少了腐败发生的土壤。 本报记者石玉发自郑州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