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从2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各油气田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至150元,化肥生产用天然气提高50元至100元。 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改革天然气出
厂价格形成机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天然气价格与其他能源比价不合理。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是为了理顺天然气价格,促进节约用气,优化用气结构,促进天然气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测算,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后,每户用气居民月支出增加3元左右。这是按城市燃气用气最大提价幅度每千立方米提150元、居民每户月均用气量20立方米测算出来的。 考虑到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承受能力相对较低,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说,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充分考虑了这些地区的特殊情况,采取小步走的方式,并适当延缓了改革到位的时限。 发展改革委将一档天然气出厂价调整至二档气价的时间由一般情况下3年延长至5年,同时为避免执行统一调价后对现有低价气用户影响过大,近期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时从低安排了调价幅度,要求这些地区天然气实际提价幅度不超过每千立方米50元。 按照管理权限,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情况,依照法定程序,考虑天然气购进成本增加情况,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并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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