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5-12-27 01:49:28
早报讯 昨天,我市生活家逍遥路农贸市场、田家花园农贸市场、金麦园基隆路农贸市场、丰县路农贸市场、河马石农贸市场、海誉丰农贸市场、本溪路农贸市场、鞍山一路农贸市场、利客来九水路农贸市场、兴山路农贸市场、武夷山路农贸市场、官厅农贸市场等12处农贸市场被认定为2005年“ 青岛市示范农贸市场”。按照标准,这些示范市场在销售安全放心蔬菜、食品方面,设立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点;活禽屠宰、加工单独设置密封间,并配备良好的排风设施;设立服务台(投诉处)、复秤处、开水房、寄存处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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