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砸倒在地上的商店门头招牌。(记者 刘丽 摄)
12月24日下午,市区和平路一大厦楼顶的积雪突然“从天而降”,砸倒了楼下3家店铺的门头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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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场面的一商店店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前些天的连续降雪造成楼顶被厚厚的冰雪覆盖,近日随着天气转晴,气温升高,积雪不断融化,碎裂的雪块便顺楼顶滑下,酿成了这次事故。张女士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幸好当时楼前没有行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事发之后,城里派出所立即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并于当天在该楼的东西两侧围上了横幅,张贴了“前方危险,禁止通行”的警示标语。
25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并排的3家店铺被砸掉的钢架门头招牌歪倒在楼前的雪堆上,现场一片狼藉。抬头看去,楼顶仍有碎裂的大块积雪,有的已经滑到屋檐,情形十分危险。一家商店的店主告诉记者,“从天而降”的雪块将他的店铺的招牌砸掉了,生意因此受到很大影响。另一位店主于小姐说,因考虑到楼上剩余的积雪仍存在危险,担心再掉下来砸到修理工人,所以一时也不敢找人来修理店面,怕造成更大的麻烦。大家都希望楼顶的积雪能够早日得到清除。
楼顶积雪砸倒店面招牌,责任应该由谁来负?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毕崇伟律师。他告诉记者,该责任的承担,首先得看该楼有没有物业公司。如果有物业公司且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了管理费,物业公司就有及时清理楼顶积雪的义务,因没有及时清理积雪而导致业户受损失的,物业公司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
毕律师认为,如果该楼没有物业公司,在暴风雪期间因雪块滑落而导致的损失,属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应该由受损的一方自己承担;如果雪块的滑落发生在雪停之后,特别是在市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及时清理房前屋顶积雪的情况下,因没有尽到这种义务而造成损失的,这部分损失应该由楼上的全体业户来共同承担。记者就此事先后采访了市区其他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的观点与毕律师基本一致。
据记者了解,发生事故的楼房共有六层,已经分别出租给不同的业户使用。因该楼目前没有物业管理,事故又发生在停雪期间,所以,律师观点是,这3家店面的损失应该由该楼全体业户共同来承担。(记者
刘丽)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