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全社会的事情,需要社会各个方面、每个成员共同努力,但首先需要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是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所在。
建设节约型机关,首要的是以身
作则,为全社会作节约的榜样。一要“节官”。目前许多机关仍然存在严重的机构臃肿、人员超编现象,造成人浮于事、相互扯皮、遇事推诿的工作无序、低效状态。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精简机构的一贯精神,下决心撤并机构、裁减冗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节约型机关。二要“节事”。各级党政机关不但要“精兵”,而且要“简政”。必须明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立以后,政府不再是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而是有所管、有所不管的有限责任政府。政府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集中力量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必须珍惜民力,决不能干扰民、伤民的事情。三要“节支”。官多、事多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费用支出多。目前许多机关会议费、公车费、招待费和出国培训考察费等办公经费激增,使许多政府财政入不敷出。必须使财政预算法制化,切实把钱管住。要把政府的经费支出列为政务公开的规定项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必须增强办事成本观念,所有机关的经费支出都要精打细算,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缩减招待费支出,能不花的钱坚决不花。
建设节约型机关,必须坚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决策充分体现节约。“管理就是决策。”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一再说明,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决策正确是最大的节约。一项错误决策造成的损失往往是无可估量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制定发展规划、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坚持节约的理念,把发挥资源的最大效能作为基本原则,决不能脱离实际、贪大求洋,追求奢侈、挥霍浪费,搞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真正做到各项决策有利于促进节约。
建设节约型机关,必须加强对下级节约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党政机关不仅要自己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做到勤俭节约,而且要有效指导、带动、监督下属也这样去做。要通过建立资源节约的统计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节约工作责任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成本监控体系,一级抓一级,用制度来保证节约行为和勤俭习惯的养成,促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钟季岩《人民日报》
(2005年12月26日 第一版)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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