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8日起,我省济南、枣庄、泰安、济宁、临沂、聊城、菏泽七市将先期推广使用乙醇汽油。
据了解,这七个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从2006年1月8日始将停止供应汽油,实行封闭销售乙醇汽油,其他城市仍使用汽油。未涉及试点城市的济青、潍莱、日东高速公路全线各加
油站除正常供应汽油外必须全部增加设置乙醇汽油加油装置,并注有明显标志方便车辆加乙醇汽油。
据省交通厅副厅长、交通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洪涛介绍,车用乙醇汽油按照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95号、97号等型号,表示方法是在汽油标号前加“E”作为车用乙醇汽油的统一标志。
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按照定点生产、定向流通的原则,实行全封闭运行、全程服务、规范操作。我省试点城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所需要的变性燃料乙醇由国家指定的厂家负责生产,由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调配、供应。
对车主们普遍关心的乙醇汽油价格问题,高洪涛解释说,乙醇汽油的价格由省物价部门制定,不过,同标号的乙醇汽油的价格不会比同标号的汽油价格高。(完)(记者
高祥森)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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