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出台新规:所长带队负责辖区巡逻,各分局局长负责检查巡逻情况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我市夜间巡逻再度增加警力,除了110警车昼夜巡查外,各派出所还将由所长带队驾驶巡逻车昼夜巡逻。
据了解,近日,公安部门出台有关文
件要求,各派出所确定一名所领导专门负责夜间巡逻的工作安排,每个所出两部警车负责辖区的定点巡逻和重点路段的巡逻盘查,每晚必须有一名所领导带队参加,并检查本所巡逻盘查工作。派出所夜巡时间定于每晚10时到次日凌晨3时,巡逻区域由各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据介绍,各公安分局将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检查分局的巡逻情况,对出现空岗等违反规定情况的有关单位、派出所分管领导及责任民警,将在全局通报,并按绩效考核规定扣分。(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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