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草拟供热价格管理办法,提出煤炭价格与供热价格联动机制
综合新华社电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22日说,目前,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城镇供热价格管理办法》(讨论稿),将进一步征求意见。
仇保兴是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
议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仇保兴说,全国有43个城市进行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内容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建立按实际用热量收费制度。各地在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认识到建立合理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是保证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为建立科学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国家有关部门与世界银行就供热价格的课题进行了研究,并在天津等城市进行了试点,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并提出了供热价格形成与管理方面的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组织制定并报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煤炭价格与供热价格联动机制的原则。
据悉,我国将从六方面入手,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具体包括:突出抓好热费制度改革这个核心;认真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冬季采暖这个重点问题,尽快建立保障制度;切实抓好供热资源整合;培育规范供热市场,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加快供热设施更新改造,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热能效率;大力推进供热立法,加强供热市场监管,依法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
仇保兴说,供热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忌急功近利行为,防止出现借改革之名侵占国有资产、乱摊派、乱收费、乱涨价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详细的城镇供热改革实施计划和具体的工作步骤、措施,确立改革工作时间表。
仇保兴表示,要建立供热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机制,要建立供热质量投诉处置机制,加强对供热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对恶意停止供热或者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