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早报》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以及相关读者调查,推出2005年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高速公路与能源、医疗等榜上有名。(人民网12月20日)
高速公路竟然成为十大暴利行业之一,颇有些出人意料。但是,仔细想来,“道路通车,厅长落马”的现象已经成
为中国官场的一大特点,这些交通厅长的落马都与高速公路有说不清的关系。这从一个侧面说明,高速公路确实存在暴利。
因此,社会上对收费公路问题啧有烦言,甚至有人呼吁取消所有的收费公路。不过,前不久交通部表示,目前推行的多元化建设高速公路的方式总体上是成功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投资模式不会发生变化。由此看来,那些遍布全国的公路收费站不但不会减少,反而还有继续增多的趋势。同时高速公路的车流量依然呈迅速增长的趋势,所以高速公路的暴利性也将进一步保持。可以预言,围绕高速公路的争论将继续下去。笔者无意介入这样的争论,倒是想起前不久的一则新闻来。
在前不久江苏省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省交通厅的一位副厅长说:“我也想去高速路上做收费员呢!”(《成都日报》9月7日)虽然这位交通厅领导说的是一句玩笑话,但是事出有因。据透露,该省一些公路收费部门普通收费员的月薪竟然达8000元,多的超过万元,更不用说平时的福利。近万元甚至超过万元的收入,比厅级干部都高出许多!
这个真实的故事,深刻地反映出当前我国收费公路存在的问题。不久前,贵州省审计厅通报贵州省江界河大桥等5家收费站的财务收支审计情况,令人惊讶的是,这5家收费站从1994年到2003年末,收取的通行费收入为9919.48万元,其中还贷1495.07万元,用来归还贷款的收费仅占通行费收入的15.07%。(《北京青年报》11月23日)85%的钱跑到哪里去了?大部分成为了收费部门的囊中之物。一些收费公路就是这样:打着“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招牌大行收费之道,但是钱收上来却没有严格按照当年建设时的承诺,该是几年还清就几年还清,首先不是用来还贷,而是把钱收了上来后让一个小集体享受了。于是,就产生了公路普通收费员的收入连交通厅领导也羡慕的咄咄怪事!
因此,在一些地方的收费部门,所谓的“收费还贷”不过是幌子。虽然收费部门以企业的形式出现,企业给员工发多少薪水是企业的事,别人不应该多嘴。但是,这些所谓的企业不要忘记了,他们是以政府信誉贷款的公共投资企业。假如只想着贷款欠的是国家的钱,而实惠是自己的事,假如把应该交给国家的钱当作自己的“小金库”,把国家托付的权力转化成了小集体的福利,所谓的“收费还贷”不是骗人的谎言又是什么呢?!
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经济社会里,不应该存在暴利行业。即使暂时存在暴利行业,也不能容忍像高速公路这样的行业被某些部门利用,将国家托付的权力转化成了小集体的福利!
马国川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