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是否守信用越来越成为银行评价客户的重要标准,尤其是在房贷方面,客户如果诚实守信,银行相应地给予利率优惠,这已成为银行的“潜规则”。
近日,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贴出通告称,在2005年3月17日人民银行实施新利率政策以前发放贷款的客户,按照借款合
同的约定将于2006年1月1日开始调整利率,不过招行会对这部分客户给予利率优惠。具体标准为:自2006年1月1日起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如贷款5年以上者将执行5.508%的下限利率。但是对2006年1月1日在招行拖欠连续超过3期(含3期)的贷款,将按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执行,不予以下浮优惠。
工行青岛分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17日以前在工行进行房贷的客户,2006年工行仍将执行9折的利率优惠,但如果客户有失信行为,尤其是恶意的,工行不仅不给予利率优惠,还会相应提高贷款门槛或者直接拒绝贷款要求。
记者还从交行等其他几家商业银行了解到,明年房贷利率调整后,大部分商业银行对老客户仍然执行优惠利率,但对不诚信的客户,各家商业银行都相应地提高了门槛,客户不仅享受不了优惠利率,在拖欠贷款的罚息率、在贷款要求上都相应地提高到一定程度。正如一位银行界人士所说,如果以后不讲诚信,你将享受不到银行在利率方面的任何优惠,直接损失经济利益。(本报记者 傅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