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下大力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据市劳动保障局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8%,比去年末提高0.8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全市各
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的工作目标。其中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9.8%,比去年末提高4.8个百分点。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加强管理是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的重要保证。为了提高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加快实施了合同微机化管理,将办理就业备案手续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劳动合同管理,实现了就业备案、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征缴一体化管理。同时,建立了市、区、街三级劳动合同管理网络,通过纵向连接,对全市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
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还与税务部门联合实施了劳动合同备案与工资税前列支相结合的政策,凡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实行备案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工资支出,可按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数和计税工资标准规定,在税前据实列支;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税前列支成本。这项新政策,促使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积极性大为提高。
我市建筑业、餐饮业使用农民工多,且流动性强,过去劳动合同签订率一直不高。对此,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创新制定了适用于建筑业、餐饮业的农民工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突出行业特点,语言通俗易懂,易于农民工理解,而且还增加了对工资支付办法、福利待遇、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条款,受到农民工和企业双方欢迎,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
(本报记者 刘芳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