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父亲在拆迁前去世,拆迁房系我父亲的承租人,我和我哥哥的户口都在该房内。拆迁协议仍然是以我父亲的名义签订的,拆迁时根据二户人家安置了两套房屋,我和我哥各出资购买了一套,现我哥背着我将拆迁房的承租人变更到他的名下,且将二处房屋都买下,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承租人变更要征得成年同住
人的同意,房产部门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承租人变更到你哥哥名下,是不正确的。你可依法要求房产部门撤销其违法变更行为。
问:我购买了一处顶楼带阁楼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阁楼可以办理产权,但是现在房产证下发后却没有阁楼的面积,经从有关部门咨询得知,阁楼面积没有经过规划审批,是根本无法办理产权证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开发商的行为不但是一种违约行为,更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本期问题解答: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德基张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