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自家人合作无间”的闹剧,自然也有“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戏剧。“民警在镇政府查赌遭干部围攻被迫退回收缴赌资”(《三秦都市报》12月17日)的报道,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警察现在是一个新的弱势群体”的说法。警察执法敢于挑战“地头蛇”,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理
解。但报道中存在明显的疑点:按照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严格说经侦民警并没有查赌的职责,执法主体不合适;执法受阻,公安局接报后为何不增派警力?局长起码也应与镇长通个话吧,咋就扔那不管了呢?
如此窝囊有理亏之嫌。一到年底,某些基层公安部门就忙于查赌抓嫖以完成罚款任务,这不免令人浮想联翩,他们去镇政府头上动土是否也是任务所迫。
不过话又说回来,事件中民警如果是路遇才管的,当然是正确的,因为不管什么分工的警察,在案件发生时都应该出面干涉。而即便其主体有问题,镇领导也不能干涉执法,这是最基本的法制常识。但无论是镇长还是书记,其目无法纪、专横跋扈的态度都令人侧目。
权大于法的现象屡见不鲜,执法的随意性也特别大,两相结合,就出现上述令读者捧腹的“自家人不识自家人”的结果。而在这些掌握最基层职权的匪类面前,民警就成了弱势群体,也说明了公权力的不够权威。只是如果执法的遇见当官的就没有王法了,我们怎么指望老百姓在违法犯罪面前挺直腰杆呢?
责任编辑:屠筱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