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午,周先生和朋友到烟台山附近某酒店吃饭。期间,周先生向服务员要一杯凉开水。几分钟后,服务员端上一杯水,并告诉周先生:“您要的凉开水。”周先生一口喝下后立即感到喉咙一阵剧疼。原来所谓的凉开水是滚烫的热水,烫伤了周先生的喉咙,后医院为其切除
了部分黏膜,共花费医药费700余元。
周先生的家人与酒店交涉,酒店认为“水”是免费提供的,不应承担责任。周先生无奈向工商投诉。芝罘工商分局消保科人员表示,周先生作为顾客到该酒店消费,酒店即使免费提供酒水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昨天,经协调,酒店退还了周先生当天的餐费,并负担一半医疗费。 (刘辉
诗星)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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