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非法同居”真有其事吗?
昨天,记者就“骗贷”、“未婚同居”一事采访王明殿,他告诉记者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曾经在二叔办的东韩塑料厂里上班,该厂贷款5万元不慎进了假货卖不出去,迟迟还不上贷款。为了拖延时间,王明殿只身离开,声称拿贷款到外地进货去了,银行工作人员和崂
山检察院工作人员到塑料厂找过他几次,不知何时就成了“骗贷”。王明殿说,最后是二叔凑齐了钱还上贷款才了结此事。而记者随后从崂山检察院了解到,由于贷款最后归还了,没有留下案底,也没有就所谓“骗贷”一事处罚过任何人。
昨天下午,记者从崂山公安分局户籍部门了解到,王明殿和妻子张女士是在临朐登记结婚的,有合法的结婚证等手续,张女士的户口也于近期落到了崂山,对于二人是非法同居的传闻,户籍部门的民警表示不可理解。(记者
刘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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