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和谐 本报评论员
近一段时间来,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愉快过节成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头等大事和重点工作。日前我市又专门召开会议,对做好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和对云南灾区的社会捐助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真心实意地解群众燃眉之急,给群众雪中送炭,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能力和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亲自倡导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强调要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体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体现中央部门和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发挥中央部门和单位在全社会开展捐助活动中的示范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还带头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为全党全社会作出了榜样。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我市经过20多年发展,使大多数群众过上了富足安康的生活。但也要看到,我市还存在低收入群体;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困难企业在职职工的生活还有困难;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生活上的困难也不少。这些弱势群体的形成,是与特定社会或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运行方式密切关联的。他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承受着来自自然、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其经济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环境承受力的脆弱性特征明显。
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时刻关心群众疾苦,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党的宗旨的体现。我们党坚持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必须从总体上把握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的方向,以防止出现较大的贫富差距。让全体人民都能过上幸福、安康、富裕的日子,我们的各项事业才能蒸蒸日上、欣欣向荣。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将帮扶困难群众工作提高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层次来认识,指出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助贫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在大力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关心困难群众,让他们与整个社会一道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集中体现。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用一言一行让困难群众感到温暖,则是社会各界爱心、善意与凝聚力的集中表现。
关心扶助困难群众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复杂而长期的工程。各级领导干部和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要加强宏观规划和建章立制,使扶助困难群众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和科学化;要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建立一个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一起关心、爱护困难群众,鼓励和努力造就一大批专业化、高素质的热心困难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者,以此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一事业中来,使扶贫帮困助残渗透到每位市民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下,我市帮扶、救助困难群众的力度会不断加大,措施会更加扎实,从而使困难群众更多地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使困难群众与我们一起共享和谐社会的灿烂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