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与朋友签定合同,每月4000元租下一辆红旗轿车后,又以8万元转手将租来的汽车卖给别人后神秘失踪。16日,即墨法院以涉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
3月5日,张某以给韩国企业老板租车为名,找到朋友刘某要求租用其红旗轿车,张某以每月租金4000元的价格租下了这辆红旗轿车。两人签定租车合同后
,约定每月25日前交付租金。张某先付了一个月的租金后,刘某将车的所有手续交给了张某。
到了交下月租金时,刘某不见张某上门送钱,拨打其手机时发现已停机。刘某找到张某家人一问,才得知张某已经两个多月未回过家了,刘某随即向即墨警方报案。
即墨警方在外地将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租车后不到一个月,就将红旗轿车以8万元转手卖给了王某,张某携带8万元赃款跑到外地挥霍一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判处张某3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元罚款。(记者
康晓欢 通讯员 田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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