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牵头,给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女性以暂时庇护,也为夫妻矛盾提供缓冲地带,避免过激酿成悲剧———本月底,我市首家“妇女救助站”将在云南路街道办事处挂牌成立。
谁来给她一个安身之处?
周末的晚上,汪璐多炒了两个菜,“家”里没有餐桌,饭菜就摆放
在茶几上。吃饭的时候汪璐和6岁的女儿一声不吭,整个房间显得沉闷和冷清。这是一个单亲家庭。女儿记忆中的爸爸已经变得模糊和遥远了。
十年前,东营姑娘汪璐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青岛一家私企打工,在这里认识了广西小伙儿赵鹏,很快,两人陷入了热恋,并于同年9月结了婚。婚后,夫妻两人感情很好,没过多久,汪璐也有了身孕。丈夫很希望她生一个儿子。可是后来,当赵鹏知道妻子怀的是个女儿时,就很不高兴,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丈夫的冷眼和毒打成了汪璐的家常便饭,有时甚至还会迁怒到刚出生的女儿身上。更让汪璐始料不及的是,有一天,喝醉了酒的丈夫竟然把她和女儿打出了家门,还把防盗门的锁给换了,不让她回家。无奈之下,没有足够经济来源的汪璐只好带着女儿在外流浪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老乡瞧她可怜让她住在了自家开的小饭店里。
“像这种情况,妻子就算受到丈夫的殴打,但应付的方法却又不多,她可以采取离家的方法来逃离这种家庭暴力,但前提条件就是她和她的孩子在外面能找到容身之所,否则,那些没有经济来源的受虐妇女还要回到丈夫身边,使家暴悲剧反复‘上演’。”深深知道家庭暴力对妇女的伤害,也清楚逃离家庭暴力的妇女,最需要的是一个可以给她们温暖的地方,云南路街道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筹建“妇女救助站”的初衷就在这里。
救助站“缓解”双方矛盾
根据全国妇联去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的家庭暴力。而其中的95%以上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在这些冷冰冰的数字背后有多少妇女的身心遭到丈夫的摧残,有多少妇女在家庭暴力下终日以泪洗面?”云南路街道办负责“妇女救助站”运作的刘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往往有一些受虐妇女,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不愿找妇联,而不想在一起过日子的夫妻则直接到法院寻求法律解决,也不会来找妇联。因此,这几年妇联接触的家庭暴力问题相对较少。“也就是说,实际上,30%———这仅仅是家庭暴力的冰山一角,更多的家庭暴力还在关闭的家门里发生。”
由此,设立一个庇护受虐妇女的场所,无疑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中显得非常有必要。刘女士说,此次筹建的“妇女救助站”就是为那些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确实无法回家居住,在家居住有可能发生意外,又无直系亲属可投靠,生活确实困难的本辖区的受害妇女提供一个临时的避救场所。而通过对受虐妇女的庇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一条淡化矛盾的缓冲带,以避免其受到更大的伤害;通过心理辅导、法律服务等,使受虐妇女重新获得生活的勇气和力量,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勇敢面对暂时遇到的困难,不再遭受家庭暴力威胁。
救助站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不过,妇女救助站这一保护受虐妇女的模式虽然有其积极意义,但却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刘女士向记者直言,像他们筹建的这处“妇女救助站”使用的是原寿张路社区居委会的一处不算大的房子,服务对象也仅仅为本管区的妇女,最多扩大至市南辖区,因为考虑到资金和场地的限制,以及与各区市司法、民政、妇联、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关系,不可能把社会上其他地方的受虐妇女都接纳进来,另外,也不可能让她们“滞留”的时间过长,毕竟这只是一处救助站,提供的是临时性的庇护。再说,由于不少妇女还是秉持着“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到底能有多少受虐妇女会求助于“救助站”,“救助站”能否真正发挥出预期的作用还是个未知数。
但无论如何,“保护妇女人身权利不受侵害是实现男女平等权的重要方面之一,需要动员全社会包括政府、司法机关、社会中间组织在内的力量,形成一个强大的保护网,这是仅靠筹建一两个‘救助站’所不能解决的。”刘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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