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建设部等八部委发布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具体由各地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
建设部等八部委要求,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城镇供热实行政府定价,建立热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当煤炭等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生产的出厂和供热销售价格;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财政补贴解决。
八部委意见要求逐步推进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同时,实行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各地区在制定采暖费补贴政策时,应根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住房标准、收入水平、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总体补贴水平,统筹考虑各类人群的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采暖补贴资金来源为原“暗补”时财政、单位用于职工的采暖费用。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具体由各地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
此外,八部委的意见还要求培育和完善供热市场,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逐步达到投资多元化、运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提高供热投资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改善供热服务,满足用户需求。还要求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优化配置城镇供热资源,鼓励开发和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并大力促进供热采暖节能工作。(记者李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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