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将跳脱衣舞的女子带回调查 本组图片 本报记者 郭亮 摄
12月15日22时40分许,长春金都饭店4楼演艺广场的舞台上,一正在表演的女子,忽然解下自己的胸罩抛向舞台,尖叫声顿时在台下上百名观众中此起彼伏,演出也随即进入高潮。就在这名女子转身撩开布帘,准备回到后台的时候,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的执法人员“从天而降”……
动作火爆引来看客尖叫
原来根据群众举报,15日22时30分至23时,长春金都饭店将有“脱衣舞”的节目。于是本报记者跟随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的执法人员,于22时30分赶到金都饭店4楼演艺广场进行暗访。
当日22时40分,一名穿着白色大衣、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伴着音乐走上舞台,上台不久,这女子便“呼”地一下甩掉大衣,露出三点式内衣,然后开始围着台上一根约3米高的钢管跳起“钢管舞”,引得台下观众发出阵阵口哨声和尖叫声。年轻女子随音乐节奏,扭动着身体,作出各种不堪入目的动作。几分钟后,这名女子开始一边跳舞一边解自己的胸罩,抱在胸前,10秒钟后,她突然把胸罩抛向舞台,赤裸着上身跳舞。跳了一会儿后,她正准备撩开布帘回到后台时,一直用偷拍机取证的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执法人员立刻冲了上去,将该女子抓住。
称脱衣舞为“风情舞”
在省稽查总队办公室,该女子交代,她姓徐,26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在长春从“业”已很长时间了,曾先后在英皇娱乐广场、天宝洗浴广场和金都饭店跳了近百场“脱衣舞”(徐某自称为“风情舞”),每一场的出场费在200元到260元之间。据她介绍,这种表演主要靠她上门自荐。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想跳的和让跳的都难逃处罚
据介绍,根据9月1日实施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该徐姓女子的表演涉嫌宣扬淫秽、色情,要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曾为她提供表演场地的娱乐场所也将接受调查和相关处罚。省文化稽查总队提醒,娱乐场所不准有以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德,宣扬淫秽、色情等为内容的演出,否则将被严惩。
编后
写给尖叫者
年终岁末,到了盘点这一年收获的时间了,过去一年的激动、兴奋、郁闷甚至痛苦,都有理由让我们尖叫,这尖叫是一种成熟、一种豁达、一种宣泄,我们又何必把它浪费在这种低级趣味中?
明年,我们要迎接的东西很多,也依然会有激动、兴奋、郁闷甚至痛苦,我们仍旧有理由尖叫,但是,我们能不能不把它浪费在这种低级趣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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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歌曲被围剿
日前,长春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对黄河路音像批发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3家音像店出售录有低俗粗口歌曲的音像制品。此次检查,执法人员共收缴了32盘磁带和光盘,并对音像店的业主进行了行政处罚和口头警告。(记者
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