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年的时间,我更换了4部迪比特手机,这第四部新手机也仅使用19天就黑屏了。”前天,市民罗小姐向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反映。
罗小姐介绍说,2004年1月23日,她在辽宁路上的国信通商场,花1230元购买了一部迪比特5688型号的手机,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手机多次出
现故障。今年11月25日,厂家给她换了第四部新机器,这次她感觉总该好用了,但没想到使用了19天时,这部手机又出现了问题。“我找到商场,对方说使用了快两年的手机不能按照《消法》规定退钱,只答应给600元。”罗小姐说,按照《消法》规定的折算办法,他们应该返还884元。
前天,记者采访了负责处理此事的国信通商场的孙女士。“我们也是受害者,2004年的购机价格是1230元,现在一部同样型号的新手机市场价格只有400元。”孙女士说,就是租赁一部手机使用2年的时间,也不能只花这么点钱,所以商场退给600元,是最大的让步了。
昨日,在利津路工商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罗小姐从国信通商场拿回了700元钱的退款。
记者 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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